工伤骨折不够伤残等级怎么赔偿-闫瑞梅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若工伤骨折不够伤残等级,赔偿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用人单位仍需承担相应的工伤待遇赔偿责任,具体包括医疗费用、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以下为你详细阐述:

  1. 医疗费用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这意味着,只要是为了治疗工伤骨折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用,都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这些费用就由用人单位全额支付。
    • 例如,职工因工伤骨折去医院进行拍片、手术、用药等治疗产生的费用,只要符合相关规定,都可以报销。
  2. 停工留薪期工资
    •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 比如,一位职工月工资为5000元,因工伤骨折需要停工留薪3个月,那么用人单位在这3个月内应按照每月5000元的标准支付其工资,共计15000元。
  3. 护理费
    •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用人单位未派人护理,则需要支付护理费。护理费的标准可以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确定。
    • 例如,当地护工每天的护理费用为200元,工伤职工需要护理30天,那么用人单位应支付6000元的护理费。
  4. 住院伙食补助费
    •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这些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 假设统筹地区规定的住院伙食补助费标准为每天50元,工伤职工住院20天,那么可获得1000元的住院伙食补助费。
  5. 交通费
    • 同样,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比如,工伤职工需要到外地的大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产生的合理的火车票、汽车票等交通费用,可以按照规定报销。

如果用人单位不按照上述规定进行赔偿,职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你还有其他关于工伤赔偿方面的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