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新业态劳动者保护-孟凡永律师|法行宝
2026-06-18 劳动纠纷

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主要是指针对那些通过互联网平台接受并执行配送、出行、运输、家政服务等工作任务,按照平台要求提供服务并获取报酬的劳动者,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所实施的一系列劳动权益保障措施。以下是对新业态劳动者保护的详细解释:

一、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定义与劳动权益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是指那些线上接受互联网平台发布的工作任务,并按照平台要求提供服务以获取劳动报酬的劳动者。他们享有与其他劳动者同等的劳动权益,包括但不限于:

  • 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
  • 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
  • 休息休假的权利
  • 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
  • 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
  • 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权利
  • 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
  • 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劳动权益

二、平台企业与平台用工合作企业的用工责任

平台企业和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在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中扮演着关键角色。它们应当:

  • 依法依规承担用工主体责任,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或书面协议。
  • 规范用工行为,不得设置性别、民族、年龄等歧视性条件,不得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财物,不得限制劳动者在多个平台就业,不得设置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考核指标。
  • 鼓励建立奖补措施,提高劳动者在恶劣天气、夜间等情形下的劳动报酬。

三、政府及有关部门的职责

政府在新业态劳动者保护中发挥着领导和协调作用。具体职责包括:

  • 加强对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工作的领导,建立沟通机制,听取企业和劳动者意见,制定完善政策措施。
  • 明确主管部门(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交通运输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商务部门)的职责,确保各项保障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 建立健全权益保障联合激励惩戒机制,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受理处置投诉和申诉。
  • 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给予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提升劳动者技能水平。

四、社会保险费的缴纳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社会保险费缴纳方面享有相应权益:

  • 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应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 不完全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劳动者,可以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就业地或居住地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
  • 鼓励平台企业、平台用工合作企业为这类劳动者参加补充工伤保险或购买商业保险,探索建立职业伤害保障制度。

五、营造关爱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社会氛围

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应得到全社会的关心、尊重和支持。具体措施包括:

  • 支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创业创新创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 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劳动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 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临时性事件导致基本生活困难的劳动者,给予临时救助。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等应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提供便利,如上门服务、交通工具临时停放等。

综上所述,新业态劳动者保护是一个涉及多方面、多层次的复杂体系,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来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