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买方能否追究中介公司责任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中介公司是否存在过错及过错与无法过户的因果关系。 以下是具体分析:
若中介公司未履行如实报告义务,买方可追究其违约或侵权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962条,中介公司有义务如实报告房屋权属状况(包括抵押情况)。若中介故意隐瞒抵押事实,或未尽到基本调查义务(如未核查房产证、未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导致买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并无法过户,中介构成违约或欺诈。此时买方可要求:
若中介公司已履行报告义务,但卖方恶意违约,买方一般无法追究中介责任
若中介在合同签订前已明确告知房屋存在抵押,并协助买方与卖方约定解押条款(如卖方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清贷款),但卖方后续因资金问题无法解押导致无法过户,此时中介无过错。买方只能依据购房合同向卖方主张违约责任(如要求继续履行、赔偿损失或解除合同并返还房款),而无法追究中介责任。
特殊情形:中介与卖方恶意串通
若中介与卖方合谋隐瞒抵押事实(如伪造房产证、虚构解押进度),损害买方利益,根据《民法典》第154条,合同无效,买方可同时起诉卖方和中介,要求返还已付款项并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可得利益损失)。
行动建议:
提示:房屋买卖涉及大额交易,建议签约前委托律师核查房屋权属、抵押及查封情况,降低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