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五十岁在超市上班商家不录用了是否有补助”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商家不录用的具体原因以及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和合同约定。
首先,如果商家是因为您年龄达到五十岁而单方面决定不录用,且这种决定没有合理的业务原因或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如年龄歧视等),那么这种行为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向商家主张相应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未支付的工资、加班费、经济补偿金等。具体赔偿金额和方式,需要根据您与商家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等相关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来确定。
以您提到的案例为例,50岁的女工王某某在超市工作两个多月后被无故辞退,且商家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未购买社会保险,还拖欠了加班工资。王某某通过向宜昌市夷陵区检察院求助,并经过劳动仲裁,最终获得了1.3万余元的赔偿,包括赔偿金、未签订劳动合同而被扣的工资及加班工资等。
然而,如果商家不录用的原因是因为您不符合岗位的招聘条件(如技能、经验等),或者是因为商家经营状况发生变化、岗位调整等合理原因,且商家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进行了相应的处理(如支付了经济补偿金等),那么您可能无法获得额外的补助。
因此,我建议您:
收集证据:保留好与商家之间的劳动合同、工资单、工作证明、辞退通知等相关证据,以便在需要时证明自己的权益。
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您对劳动法律法规不熟悉,可以咨询当地的劳动仲裁机构、法律援助中心或律师,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能的赔偿途径。
主张权益:如果商家确实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您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法律诉讼等途径来主张自己的权益,要求商家支付相应的赔偿。
总之,五十岁在超市上班商家不录用了是否有补助,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建议及时采取行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