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吗-黄国绪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确认劳动关系确实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以下从几个方面为你详细解释: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1. 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 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 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 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 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明确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实际操作

在实际操作中,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产生争议时,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后,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进行裁决。

举例说明

假设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但公司未与小张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未为小张缴纳社会保险。后来,小张在工作中受伤,需要申请工伤认定。但在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此时,如果公司否认与小张存在劳动关系,小张就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确认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

注意事项

  1. 时效性:劳动者在申请仲裁时,需要注意仲裁时效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证据收集:在申请仲裁前,劳动者需要尽可能收集能够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综上所述,确认劳动关系确实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如果你在这方面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