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了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金-黄国绪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关于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不续签,是支付补偿金还是赔偿金的问题,结论如下:

  1. 若用人单位违法不续签,需支付赔偿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及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若劳动者无严重过错(如《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情形)或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解除事由(如《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且劳动者未主动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直接终止劳动关系,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计算公式:赔偿金 = 经济补偿金 × 2
    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工作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6个月以上不满1年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支付半个月工资;月工资为劳动合同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示例:若劳动者工作5年,月工资8000元,则赔偿金为 \(8000 \times 5 \times 2 = 80,000\) 元。

  2. 若用人单位合法不续签,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若存在以下情形,用人单位可合法终止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 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如严重违纪、被追究刑事责任等);
    •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岗后仍不能胜任(《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二项);
    •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且双方未就变更达成一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
      计算公式:经济补偿金 = 工作年限 × 月工资(计算方式同上)。
      示例:若劳动者工作3年,月工资10000元,则经济补偿金为 \(10000 \times 3 = 30,000\) 元。
  3. 若劳动者不愿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补偿
    若用人单位提出维持或提高原劳动合同条件续订,但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拒绝续签,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但若用人单位降低条件导致劳动者不愿续签,则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建议与风险提示:

  • 对用人单位:

    • 提前30日书面通知劳动者续签意向,明确合同类型(固定期限或无固定期限);
    • 避免以降低待遇等不合理条件迫使劳动者不续签,否则可能面临赔偿金;
    • 若需终止合同,务必确保存在法定解除事由,并留存相关证据(如培训记录、调岗通知等)。
  • 对劳动者:

    • 若用人单位拒绝续签且无合法理由,可主张赔偿金;
    • 收集劳动合同、工资记录、续签通知等证据,通过劳动仲裁或诉讼维权;
    • 注意仲裁时效为1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特殊情形说明:

  •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经济补偿金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支付,且最高不超过12年(《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
  • 劳动合同终止若涉及裁员、退休等情形,需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及相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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