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调解协议里面能约定放弃社保 公积金主张吗-徐玲莉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劳动纠纷

仲裁调解协议中不能约定放弃社保、公积金主张,此类约定无效。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1. 从法律规定角度

    • 社保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或者未按规定缴纳社保费的,将面临行政处罚等法律后果。因此,仲裁调解协议中约定放弃社保主张,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该约定自始无效。
    • 公积金方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应当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的法定义务。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国家重要的住房社会保障制度,具有强制性、互助性、保障性。单位和职工不得通过协商或其他方式免除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义务。所以,仲裁调解协议中约定放弃公积金主张,同样因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无效。
  2. 从仲裁调解协议效力角度

    • 仲裁调解协议是基于双方自愿、平等协商达成的,但其内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协议中包含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条款,如放弃社保、公积金主张,那么这些条款不会因为双方达成一致而具有法律效力。整个仲裁调解协议可能因为存在无效条款而受到影响,不过其他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条款仍然有效。
  3.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

    • 社保和公积金是劳动者的重要权益,关系到劳动者未来的生活保障和住房需求。如果允许在仲裁调解协议中约定放弃这些权益,将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利于社会的稳定和公平。即使劳动者在签订仲裁调解协议时出于各种原因同意放弃,这种放弃也是基于对自身权益的错误认识或者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法律不会保护这种损害自身重大权益的行为。

建议:如果你已经签订了包含此类无效约定的仲裁调解协议,或者用人单位以此为由拒绝为你缴纳社保和公积金,你可以向当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履行义务。同时,如果你在劳动权益方面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