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单位发了公积金补贴让员工自己去交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种做法是不合法的。
首先,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及其在职职工应当按规缴存住房公积金。这是单位和职工的法定义务,不能通过任何形式进行规避或替代。单位发放公积金补贴,让员工自行去交,实际上是在试图规避这一法定义务,因此是不被允许的。
其次,从实际操作和风险防范的角度来看,单位自行发放公积金补贴也存在诸多问题。一方面,单位难以确保补贴的准确发放和及时到位,可能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另一方面,如果员工在自行缴纳公积金的过程中出现问题或纠纷,单位也难以提供有效的支持和帮助。
再者,从法律后果的角度来看,如果单位未按照规定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可能会面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处罚,包括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同时,员工也有权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因此,我建议您与单位进行沟通,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担忧,要求单位按照法律规定为您缴存住房公积金。如果单位拒绝或不予理睬,您可以向当地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或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