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口头通知入职后不让去公司,赔偿金的申报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涉及是否构成劳动关系、公司是否存在违法解除等情形,以下分情况说明:
若已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即使未签订书面合同,若您已实际接受公司管理(如考勤、培训等)或提供劳动,则双方已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此时公司单方阻止入职可能构成违法解除,您有权主张赔偿金。
若未构成事实劳动关系
若您尚未实际到岗工作,仅收到口头入职通知,此时双方可能处于“录用意向阶段”,尚未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反悔可能不涉及违法解除,但可能构成“缔约过失责任”。
关键证据与操作建议
温馨提示:口头通知的效力较弱,建议未来尽量要求公司出具书面录用通知,并明确入职时间、岗位、薪资等关键条款,以降低风险。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