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定性为诈骗 业务员有业绩会被判吗-张淼律师|法行宝
2026-06-12 刑事辩护

结论:在公司被定性为诈骗的情况下,业务员有业绩是否会被判刑,需综合考虑业务员是否明知公司诈骗行为、在犯罪中的作用、业绩金额以及其他相关情节。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业务员是否构成犯罪

  1. 明知与参与:

    • 构成犯罪:若业务员明知公司在进行诈骗活动,仍积极参与并获取业绩,则可能构成诈骗罪的共犯。这包括通过虚假宣传、虚构交易等方式协助实施诈骗的行为。
    • 不构成犯罪:若业务员对公司的诈骗行为确实不知情,或虽知情但并未参与,仅按照正常工作流程完成任务,主观上无诈骗故意,则通常不被认定为犯罪。例如,仅负责后勤、技术支持等辅助性工作的基层员工,若对公司的诈骗核心业务不了解,一般不认定为犯罪。
  2. 管理人员与普通业务员的区别:

    • 管理人员若与诈骗行为有关联,涉嫌诈骗罪的可能性较大,因为他们通常对公司的诈骗活动有更深入的了解和参与。
    • 普通业务员若未参与管理预谋,仅执行上级命令,且对诈骗行为不知情或未直接参与,则不构成诈骗罪。但“是否明知”需结合多种证据综合判断,非仅凭业务员个人陈述。

二、构成犯罪时的量刑因素

若业务员被认定为诈骗罪的共犯,其量刑将受以下因素影响:

  1. 业绩金额:

    • 业绩金额通常被视为业务员参与诈骗的犯罪数额,是量刑的重要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为“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 在犯罪中的作用:

    • 主犯:若业务员在诈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等主要作用,将被认定为主犯,需对其参与的全部犯罪行为承担刑事责任,量刑相对较重。
    • 从犯:若业务员在犯罪中起次要或辅助作用,如听从上级安排进行辅助性工作,一般被认定为从犯,应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3. 其他情节:

    • 法院还会考虑业务员是否有自首、立功、坦白、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这些情节都会对最终的量刑产生影响。例如,业务员主动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罪行,可从轻或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免除处罚。

三、实际案例分析

以某公司诈骗案为例,业务员A明知公司诈骗模式,通过虚假宣传手段促成多笔业务,业绩金额达到2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范畴。由于A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被认定为从犯,且A在案发后主动退赃并取得部分被害人谅解。因此,法院在量刑时可能会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幅度内从轻处罚,如判处五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建议与总结

  1. 保持警惕:业务员应时刻保持警惕,避免被卷入诈骗活动。一旦发现自己或他人涉嫌诈骗,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调查。
  2. 了解法律:业务员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在参与公司业务时,应确保自己的行为合法合规。
  3. 积极配合调查:若业务员不幸被卷入诈骗案件,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调查工作,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和所知情况。这有助于法院在量刑时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

综上所述,公司被定性为诈骗时,业务员有业绩是否会被判刑需根据具体情况综合判断。若你或你身边的人面临类似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