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请事假一个月超过12天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不参与绩效考核 合法吗-吴培树律师|法行宝
2026-06-04 劳动纠纷

结论:员工请事假一个月超过12天,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且不参与绩效考核,这一做法是否合法,需结合具体情况分析,不一定完全合法。以下从不同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从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角度

  1. 劳动合同约定:

    • 如果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定天数时,绩效工资不予发放或不参与绩效考核,且该约定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那么这一做法可能是合法的。
    • 但需注意,劳动合同中的约定必须公平合理,不能显失公平或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
  2. 规章制度规定:

    • 如果公司规章制度中有类似规定,且该规章制度已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通过),并向员工进行了公示或告知,那么这一规定在内部管理中可能具有法律效力。
    • 然而,规章制度同样不能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且应合理、公平地对待所有员工。

二、从法律法规的角度

  1. 工资支付规定: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员工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相应的工资报酬。
    • 绩效工资作为工资的一部分,其发放通常与员工的工作表现、业绩等挂钩。但请事假并不直接等同于未提供正常劳动,除非事假期间确实未从事任何工作。
  2. 事假性质与工资扣除:

    • 事假是员工因个人原因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的假期。在事假期间,员工通常不享受工资待遇,但这是否包括绩效工资,需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约定来判断。
    • 如果公司因员工请事假而完全扣除绩效工资,可能涉嫌侵犯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当事假并非由员工主观故意造成,且事假期间员工并未违反公司规定或造成公司损失时。

三、从合理性和公平性的角度

  1. 合理性考量:

    • 公司制定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条款时,应充分考虑其合理性和可行性。对于员工请事假超过一定天数就完全扣除绩效工资的做法,可能缺乏合理性,因为这可能无法准确反映员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
  2. 公平性考量:

    • 公司应公平对待所有员工,避免因为个别员工请事假而对其采取不公平的待遇。如果公司对所有请事假的员工都采取相同的绩效工资扣除政策,且该政策不违反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那么可能具有一定的公平性。但如果政策存在歧视性或不合理性,则可能引发劳动纠纷。

四、建议与措施

  1. 审查合同和规章制度:

    • 公司应审查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关于事假和绩效工资的规定,确保其合法、合理且公平。
  2. 与员工沟通协商:

    • 在制定或修改相关政策时,公司应与员工进行充分沟通协商,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政策的可行性和接受度。
  3. 寻求法律意见:

    • 如果公司对相关政策是否合法存在疑问,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总结来说,员工请事假一个月超过12天,绩效工资不予发放且不参与绩效考核的做法,其合法性需结合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以及法律法规的具体规定来判断。如果这一做法缺乏合法依据或合理性、公平性考量,则可能引发劳动纠纷。因此,建议公司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务必谨慎行事,并寻求专业法律意见以确保政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