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中约定“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依法提起诉讼”的条款,在一般情况下是违法的,因为该约定违反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以下从多个角度进行详细分析:
一、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九条:“仲裁实行一裁终局的制度。裁决作出后,当事人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不予受理”。这一原则明确了仲裁裁决的终局性,即仲裁裁决一旦作出,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履行,且不得就同一纠纷再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合同中约定诉讼条款的违法性
违反仲裁法规定:合同中约定“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依法提起诉讼”的条款,直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中关于仲裁“一裁终局”的规定。这种约定试图通过合同条款来改变法律规定的仲裁效力,是无效的。
破坏仲裁制度:仲裁制度的设计初衷是为了提供一种快速、高效、保密的纠纷解决方式。如果允许当事人在仲裁裁决后提起诉讼,将破坏仲裁制度的稳定性和权威性,导致仲裁程序变得冗长和复杂,违背了仲裁制度的初衷。
三、合同中仲裁条款的合法设置
明确仲裁意愿:当事人在合同中应当明确表达通过仲裁解决纠纷的意愿,并约定具体的仲裁机构和仲裁规则。
排除诉讼管辖:在约定仲裁条款时,应当明确排除法院对纠纷的管辖权,以确保仲裁的独立性和终局性。例如,可以约定“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XX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四、法律后果与建议
法律后果:如果合同中约定了违法的诉讼条款,该条款将被视为无效。在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应当依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而不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建议:
总结来说,合同中约定“如不服仲裁裁决,可依法提起诉讼”的条款是违法的,因为该约定违反了仲裁的“一裁终局”原则。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明确仲裁意愿,排除诉讼管辖,并咨询专业律师以确保合同条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请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