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仲裁委员会未经过约定(即未按照双方约定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进行仲裁程序)时,当事人可以申请驳回仲裁申请或仲裁裁决,但具体能否驳回需视情况而定,主要取决于未约定的具体内容、程序瑕疵的严重性以及是否影响了当事人的仲裁权利等因素。
分析说明:
仲裁协议或条款的效力:
- 仲裁程序通常基于双方当事人之间的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启动。如果仲裁委员会在未获得双方明确仲裁协议或条款授权的情况下受理案件,这可能构成程序上的瑕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相关规定,仲裁协议应当具有明确性,包括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若缺乏这些要素,仲裁协议可能被视为无效或不存在。
申请驳回的情形:
- 程序瑕疵:如果仲裁委员会在受理案件时未遵循双方约定的仲裁程序,或者仲裁程序存在其他严重瑕疵,如未给予当事人充分的陈述和辩论机会,当事人可以申请驳回仲裁申请或裁决。
- 无仲裁协议或条款:若双方之间根本不存在仲裁协议或条款,而仲裁委员会却受理了案件,当事人当然有权申请驳回。
- 仲裁协议或条款无效:即使存在仲裁协议或条款,但如果因其内容不明确、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原因而被认定为无效,当事人同样可以申请驳回。
申请驳回的途径和效果:
- 当事人通常需要在仲裁程序进行中或裁决作出后的一定期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院提出驳回申请。
- 如果驳回申请被支持,仲裁程序可能会被终止,或者已作出的仲裁裁决可能会被撤销。这取决于驳回申请的具体理由和仲裁规则或法律的规定。
实际操作中的注意事项:
- 当事人在申请驳回前,应仔细审查仲裁协议或条款的内容,以及仲裁程序的具体进行情况,确保驳回申请有充分的法律依据和事实支持。
- 驳回申请可能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和证据收集工作,因此当事人可能需要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
行动建议:
- 如果您认为仲裁委员会在未经约定的情况下受理了案件,或者仲裁程序存在其他严重瑕疵,建议您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仲裁协议、仲裁程序记录等,并向仲裁委员会或相关法院提出驳回申请。
- 在提出驳回申请前,您可以先咨询专业律师,以评估驳回申请的可行性和成功率,以及了解可能涉及的法律程序和风险。
法律背景:
-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十六条、第十八条、第二十条等条款规定了仲裁协议的有效要件、无效情形以及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异议时的处理方式。
- 各地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也可能对驳回申请的具体程序和要求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