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高校辞职上会后是否可以不走,需分情况讨论,主要取决于辞职流程的完成程度、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双方协商情况。
若辞职流程尚未完成,且未产生实际法律后果
如果辞职申请已经上会讨论,但尚未完成所有审批流程(如未签署解除劳动合同协议、未办理工作交接、未转移档案社保等),且学校尚未正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此时劳动者仍有权撤回辞职申请。但需注意,撤回申请需及时与学校沟通,并尽量以书面形式确认,避免后续纠纷。
若辞职流程已完成,或已产生实际法律后果
如果辞职申请已通过会议审议,且学校已正式出具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文件(如离职证明),或已办理工作交接、档案社保转移等手续,此时劳动关系已实际解除,劳动者无权单方面反悔。若强行留任,可能构成违约或违反学校规章制度,学校有权依据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追究责任。
特殊情况:学校同意留任
即使辞职流程已启动或完成,若学校出于工作需要或对劳动者价值的认可,同意劳动者继续留任,双方可协商撤销辞职申请,并重新签订或修改劳动合同。但需注意,此类协商需以双方自愿为前提,且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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