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工程结算书被挂号方自行修改怎么发函-黄嘉雪律师|法行宝
2026-05-31 合同纠纷

针对分包方工程结算书被总包方(这里假设“挂号方”为总包方)自行修改的情况,发函是维护自身权益、明确立场和要求的重要法律手段。以下是我为您准备的发函建议及示例内容:

发函建议:

  1. 明确发函目的:首先,要清晰表达发函的目的,即指出总包方未经同意擅自修改工程结算书的行为,并表明对此行为的不满和要求纠正的态度。

  2. 陈述事实:详细陈述工程结算书被修改的具体情况,包括修改的内容、时间、方式等,并附上相关证据(如原结算书复印件、修改后的结算书复印件、沟通记录等)。

  3. 引用法律依据: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说明总包方擅自修改工程结算书的行为是违法的,并指出其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

  4. 提出要求:明确提出要求总包方恢复原结算书内容、重新确认结算金额,并可能要求赔偿因修改结算书而给分包方造成的损失。

  5. 设定回复期限:为总包方设定一个合理的回复期限,要求其在该期限内给予明确答复,并表明如未得到满意答复将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

发函示例:


关于要求恢复工程结算书原状并重新确认结算金额的函

致:[总包方名称]

我司([分包方名称])与贵司就[项目名称]工程签订了分包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相关工程任务。近日,我司发现贵司未经我司同意,擅自修改了我司提交的工程结算书,对此行为我司表示强烈不满,并特此致函如下:

一、事实陈述

我司于[提交日期]向贵司提交了工程结算书,该结算书详细列明了各项工程费用及总金额。然而,贵司在未经我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对结算书进行了修改,修改内容涉及[具体修改内容]。我司已保留原结算书复印件及修改后的结算书复印件作为证据。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同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原则履行合同义务。贵司擅自修改我司提交的工程结算书,违反了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侵犯了我司的合法权益。

三、我司要求

  1. 贵司应立即停止擅自修改工程结算书的行为,并恢复原结算书内容。
  2. 贵司应与我司重新确认工程结算金额,确保结算金额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 如因贵司擅自修改结算书而给我司造成损失的,贵司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回复期限

请贵司在收到本函之日起[具体天数]日内给予明确答复,并说明将采取的措施。如未得到满意答复,我司将保留采取进一步法律措施的权利。

特此函告!

[分包方名称] [发函日期]


请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函件内容,并在发送前仔细核对相关信息和证据。如有需要,也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