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子女向父母追索其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以谁的名义-张梓陆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婚姻家庭

成年子女向父母追索其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原则上应以成年子女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主体角度

从法律主体资格来看,未成年子女本身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涉及自身权益的诉讼中,通常需要由其法定代理人(一般为父母)代为进行诉讼活动。但当子女成年后,就具备了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包括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以,成年子女追索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此时其已具备独立诉讼主体资格,应以自己的名义起诉。

诉讼目的与权益归属角度

抚养费是父母基于法律规定对未成年子女应尽的抚养义务而产生的费用,其最终权益归属是未成年子女本人。虽然追索的是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但诉讼的目的是为了弥补成年子女在未成年时因父母未履行抚养义务而遭受的损失,权益直接归属于成年子女。因此,以成年子女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能够更直接、准确地体现权益的归属和诉讼目的。

实际操作角度

在实际诉讼过程中,以成年子女自己的名义起诉,也有利于法院对案件的审理和判决的执行。法院可以直接针对成年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进行审查和判断,明确父母是否应承担支付抚养费的责任以及支付的具体数额等。判决生效后,执行程序也直接针对成年子女和父母进行,避免了因诉讼主体不明确而可能导致的执行困难等问题。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例如,如果成年子女在未成年时因父母未支付抚养费导致其生活极度困难,且成年后仍无独立生活能力,需要继续依赖他人照顾,在这种情况下,虽然成年子女是名义上的原告,但实际诉讼活动可能需要由其近亲属(如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协助进行,但这并不改变以成年子女自己为原告的诉讼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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