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通知书已经发了 但是未签订合同 可以让人送货吗-柴建民律师|法行宝
2026-05-27 合同纠纷

结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一般不建议直接让人送货。不过,具体是否可以送货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从合同成立角度分析

  •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合同成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八十四条,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合同成立。在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发出的招标公告或邀请是要约邀请,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是要约,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则是承诺。当中标通知书到达投标人时,合同即成立。从理论上讲,合同成立后双方就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如果合同中有关于送货的约定,似乎可以送货。
  • 但合同细节未明确:然而,中标通知书通常只是表明招标人接受了投标人的投标,对于合同的具体条款,如货物的质量标准、交货时间、地点、付款方式等,往往还需要在正式的书面合同中进一步明确。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这些关键细节存在不确定性,直接送货可能会引发后续的纠纷。例如,如果双方对于交货时间没有明确约定,送货方按照自己的理解送货,而收货方认为时间不合适拒绝接收,就容易产生矛盾。

从风险防范角度分析

  • 送货方风险:对于送货方来说,在没有正式合同的情况下送货,一旦货物交付后,若收货方以各种理由拒绝付款或者对货物质量提出异议,送货方将面临举证困难的问题。因为没有书面合同作为依据,很难证明双方对于货物质量、价格等关键事项的约定,从而可能导致自身权益受损。比如,送货方按照通常标准提供了货物,但收货方却以不符合其内部特殊要求为由拒付货款,送货方可能难以证明自己已经履行了合同义务。
  • 收货方风险:从收货方的角度来看,在没有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接收货物,也可能存在风险。如果货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与招标要求不符,收货方在要求送货方承担责任时,同样会因为缺乏合同依据而面临困难。而且,如果送货方在送货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如延迟交货等,收货方也难以依据合同条款追究其违约责任。

特殊情况分析

  • 双方达成口头一致且无争议:如果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已经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了口头一致,并且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没有产生任何争议,同时双方都有继续履行合同的意愿,那么在这种情况下,送货方可以谨慎地送货。但为了保险起见,建议双方在送货前尽快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以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 紧急情况需送货:在某些紧急情况下,如涉及公共安全、民生保障等项目,可能需要在未签订正式合同的情况下先送货。在这种情况下,送货方应当保留好相关的证据,如与收货方的沟通记录、送货单等,以证明送货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同时,在事后及时与收货方补签正式合同,以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建议: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和风险,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应当尽快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在合同签订之前,不建议直接让人送货。如果确实存在特殊情况需要送货,应当谨慎操作,并保留好相关证据。如果你在合同纠纷方面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