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问题,即“老板自己租了一个地方办公,员工从这回家路上出工伤,回家路线图是否被认可”,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工伤的认定通常与员工是否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有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意见,职工以上下班为目的、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之间的合理路线,被视为上下班途中。
上下班目的:
- 员工从租赁的办公地点回家,其目的显然是为了结束工作后的日常居住需求,这符合上下班的基本目的。
合理路线:
- 员工回家的路线应当是合理的,即通常是他日常往返于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的路线。如果员工选择的是一条明显偏离常规、不合理或存在明显绕行的路线,那么这条路线可能不被认定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
- 在您描述的情况下,如果员工回家的路线是他日常使用的、直接连接工作地点和居住地的路线,那么这条路线应当被视为合理路线。
合理时间:
- 员工回家的时间也应当是合理的,即通常是他下班后的正常通勤时间。如果员工在加班后或因其他特殊原因延迟回家,但延迟的时间仍在合理范围内,且没有从事与上下班无关的活动,那么这段时间也应被视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时间。
非本人主要责任:
- 如果员工在回家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并且经交警部门认定,员工在该起事故中承担非主要责任,那么这符合工伤认定中“非本人主要责任”的条件。
实际案例参考:
- 根据您提供的参考信息,类似的情况(如下班后从宿舍返家途中受伤)已被认定为工伤。这进一步支持了员工从租赁的办公地点回家途中受伤,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也应被认定为工伤的观点。
综上所述,如果员工从老板租赁的办公地点回家,其路线是合理的、时间是合理的,并且在回家途中遭遇了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那么员工受伤的情况应当被认定为工伤。当然,具体认定还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法律机构的调查和判断。
因此,对于您的问题,答案是: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从租赁的办公地点回家的路线图是被认可的,员工在回家途中受伤应被视为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