撞人当时没承认第二天算逃逸吗-赵季庞律师|法行宝
2026-05-21 交通事故

撞人当时没承认,第二天是否算逃逸,关键在于肇事者是否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以及是否采取了相应的逃避行为。以下从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1. 不构成逃逸的情形

    • 积极救助并配合处理:如果肇事者在撞人后,虽然当时没有直接承认,但事后(如第二天)主动联系警方或伤者家属,积极配合事故处理,并表现出愿意承担相应责任的态度,且没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观故意,那么这种情况一般不认定为逃逸。例如,肇事者可能因当时惊慌失措或担心被围攻而选择暂时离开,但事后冷静下来后主动承担责任。

    • 不知情且无逃避行为:如果肇事者在撞人时确实没有察觉(如车辆隔音效果好、注意力分散等),且事后得知事故情况后主动返回现场或联系警方配合处理,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和行为,那么也不构成逃逸。但这种情况需要肇事者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其确实不知情,如行车记录仪视频、证人证言等。

  2. 构成逃逸的情形

    • 明知发生事故却逃避:如果肇事者在撞人时已经察觉到事故发生,但出于逃避法律责任的考虑,选择不承认并离开现场,且事后(如第二天)仍然拒绝配合警方调查或承担相应责任,那么这种行为明显表现出逃避法律制裁的故意,属于交通肇事逃逸。

    • 以不知情为借口逃避:即使肇事者声称当时不知情,但如果根据现场情况、车辆状况或证人证言等证据能够证明其应当知情,且事后选择逃避处理,那么也可能被认定为逃逸。例如,车辆有明显损坏、现场有明显声响或震动、被撞者伤势严重等情况下,肇事者很难声称自己不知情。

法律依据与司法实践

  •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追究,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这强调了逃避法律责任的主观动机是逃逸的构成要件。

  • 在司法实践中,交警部门会通过调查取证来综合判断肇事者是否构成逃逸。如果有充分证据证明肇事者确实不知情且没有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和行为,那么一般不会认定为逃逸;反之,如果证据表明肇事者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和行为,那么就会构成逃逸。

建议与总结

  • 发生交通事故后,无论是否承认或是否知情,肇事者都应立即停车并保护现场,及时报警并配合警方调查处理。如果因特殊原因需要离开现场(如抢救伤者),应确保留下必要的联系方式和证据,以便后续处理。

  • 对于肇事者而言,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只会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和严重。主动承担责任、积极配合处理才是明智之举。

  • 如果您或您身边的人遇到了类似情况,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即我本人),以便更好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适的法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