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去年年假今年能否休”的问题,这主要取决于您所在单位的具体安排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首先,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年休假是职工依法享有的休息权利,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但是,如果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不过这需要征得职工本人的同意。
具体到您的情况,如果去年您有未休完的年假,且单位因工作需要不能在今年安排您休完,同时您也同意将年假跨年度安排,那么理论上您是可以在今年休去年未休完的年假的。但这里有几个关键点需要注意:
单位安排:单位需要因为工作需要确实无法在今年安排您休完年假,而不是随意决定。
职工同意:跨年度安排年假需要征得您本人的同意,这是您的权利。
未休年假的补偿:如果单位最终无法安排您休年假,或者您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假,单位应当按照您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因此,我建议您首先与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进行沟通,了解单位对于年假安排的具体政策和计划。如果单位确实无法在今年安排您休完去年的年假,且您也同意跨年度安排,那么您可以与单位协商确定具体的休假时间。如果单位无法安排且您也未书面提出不休年假,那么您有权要求单位支付相应的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