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提出的“公职人员辞职后到龄退休待遇怎么办”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公职人员辞职后,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会转移至户籍所在地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保经办机构。这是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职业年金转移接续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的。
关于退休待遇的申领条件: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您需要按照国家政策和干部管理权限,由有关部门审批退休,并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
累计缴费满15年:包括实际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实际缴费年限是指您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后,根据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年限。视同缴费年限则是指您在2014年10月之前已参加工作,且按照国家规定认定的连续工龄的年限。
关于退休待遇的申领流程:
养老保险关系转移:在您辞职后,需要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这一流程包括申请人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转入地社保机构向转出地社保机构发出联系函、转出地社保机构办理转出并发出信息表及划转基金、转入地接收信息和转移基金后办理转入手续等步骤。对于您来说,只需向转入地社保机构申请办理转移即可,余下步骤由两地社保机构相互协作处理。
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在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后,可以向企业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办理养老保险待遇核定业务。
关于退休待遇的计发办法:
如果您是《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实施后参加工作(即“新人”)且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退休后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
如果您是《决定》实施前参加工作、实施后退休(即“中人”)且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人员,除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外,还会根据视同缴费年限长短发给过渡性养老金。
特殊情况处理:
如果您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缴费年限累计不足15年,可以由单位和个人按您退休时的缴费基数一次性缴费至满15年后,按规定计发养老保险待遇。
如果您对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退休待遇标准不认可,可以在60个工作日内向社保经办机构提出重新核定申请。
职业年金的处理:
如果您参加了职业年金计划,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条件并依法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选择按月领取职业年金待遇,或者一次性用于购买商业养老保险产品。
在职期间死亡或退休后死亡的情况下,您的职业年金余额可以依法继承。
综上所述,公职人员辞职后到龄退休待遇的申领主要涉及到养老保险关系的转移、退休待遇的申领条件、申领流程以及计发办法等方面。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