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有病未请假外出打工还有工资怎么处理-谭艳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劳动纠纷

针对公务员有病未请假外出打工且仍领取工资的情况,处理方式需结合公务员管理法规、劳动纪律及工资支付规定综合判断,具体结论及分析如下:

1. 公务员病假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法律定性

根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及《公务员请假销假制度》,公务员因病需离岗治疗或休养的,必须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如提交医疗机构证明、经单位批准等)。若未履行手续擅自离岗,属于旷工行为;若同时隐瞒病情外出打工,还可能涉及欺骗单位的情节,性质更严重。

2. 外出打工行为的法律风险

公务员身份具有特殊性,其职责要求全职履行公职,法律明确禁止公务员从事营利性活动(《公务员法》第五十九条)。若公务员在病假期间外出打工,即使未领取打工收入,也违反了“不得违反有关规定从事或者参与营利性活动”的规定;若实际领取了打工收入,则可能同时构成“违规兼职取酬”,需承担纪律责任甚至法律责任。

3. 工资处理的法律依据

  • 病假期间工资支付:根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病假期间生活待遇的规定》,公务员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原工资照发;超过2个月的,根据工龄按比例发放病假工资。但前提是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且经单位批准。若未请假,单位可按旷工处理,停发工资甚至扣发绩效。
  • 违规兼职取酬的处理:若公务员外出打工收入被认定为“违规兼职取酬”,根据《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七条,需退还违规所得,并可能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甚至开除等处分。

4. 单位可采取的具体措施

  • 核实事实:单位应首先调查公务员是否确实未履行请假手续、是否实际外出打工及收入情况(如通过银行流水、考勤记录等证据)。
  • 依规处理:
    • 若仅未请假但未外出打工,按旷工处理(如扣发工资、通报批评);
    • 若同时存在外出打工行为,除旷工处理外,还需按“违规兼职取酬”追责,要求退还收入并给予纪律处分;
    • 若情节严重(如长期旷工、兼职收入巨大),可依据《公务员法》第八十八条提出辞退建议。

5. 公务员的救济途径

若公务员认为单位处理不当,可依据《公务员法》第九十五条,在知道处分决定之日起30日内向原处理机关申请复核,或向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上一级机关提出申诉。复核、申诉期间不停止处分的执行。

总结建议:公务员病假期间必须严格履行请假手续,不得隐瞒病情外出打工。若已发生此类行为,建议主动向单位说明情况、退还违规所得,争取从轻处理;单位则需依规调查、公正处理,避免程序违法。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