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犯罪情节严重的二人可以取保候审轻的那个没能取保候审已经37天了怎么办-刘顺仙律师|法行宝
2026-05-16 刑事辩护

核心结论:在同样犯罪情节严重的情况下,一人取保候审而另一人未被取保,且已被羁押37天,未被取保者可能面临逮捕及后续刑事程序,但仍有多种法律救济途径。以下从不同角度展开说明:

1. 未被取保的原因分析

  • 社会危险性评估差异:取保候审的核心条件是“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即使犯罪情节相似,若一人有固定居所、稳定工作、悔罪表现,而另一人存在前科、逃避侦查风险或可能毁灭证据,后者更可能被认定为“社会危险性高”,从而被拒绝取保。
  • 证据充分性影响:若一人已认罪认罚且证据确凿,而另一人拒不认罪或证据链存在瑕疵,检察机关可能认为后者有串供、翻供风险,进而不同意取保。
  • 程序阶段差异:若37天是公安机关提请批捕的最后期限,未被取保者可能已被检察院批准逮捕;若尚未批捕,则仍处于审查逮捕阶段,需结合具体案情判断。

2. 当前阶段的法律救济途径

  • 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5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可向检察院申请羁押必要性审查。若能证明其无社会危险性(如积极退赃、取得谅解、患有严重疾病等),检察院可建议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
  • 争取批捕阶段的辩护:若案件仍在检察院审查批捕阶段(37天内),辩护律师可提交《不予批准逮捕法律意见书》,重点论证犯罪情节较轻、无社会危险性、具备取保条件等,争取不批捕。
  • 批捕后的申诉:若已被批准逮捕,可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部门提出申诉,但实践中批捕后变更强制措施的难度较大,需结合新证据或情况变化(如退赔、立功等)。

3. 后续程序中的权利保障

  • 侦查阶段:即使被羁押,仍享有会见律师、申请取保候审、提出异议等权利。律师可定期与办案机关沟通,了解案情进展,及时提交辩护意见。
  • 审查起诉阶段:案件移送检察院后,可申请阅卷、提出量刑建议协商(认罪认罚从宽),或争取不起诉决定。
  • 审判阶段:若案件进入法院,可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如取保候审),或通过庭审辩护争取从轻处罚(如缓刑、减轻处罚等)。

4. 实务建议

  • 立即委托律师介入:律师可会见当事人、调取案卷、与办案机关沟通,精准分析未被取保的原因,并制定针对性辩护策略。
  • 收集有利证据:如退赃凭证、谅解书、社区证明、病历等,证明当事人无社会危险性或具备监管条件。
  • 关注时间节点:37天是刑事拘留转逮捕的关键期限,需在此前全力争取不批捕;若已逮捕,则需在后续程序中持续推动变更强制措施。

总结:未被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案件必然走向重判,但需通过法律程序积极争取权利。建议尽快委托专业律师介入,结合案情制定辩护方案,最大限度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如有进一步问题,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案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