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以请假奔丧为由开除员工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可依法维权。具体分析如下:
从劳动合同解除的合法性角度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需符合法定情形(如严重违纪、刑事犯罪等)。员工因直系亲属去世请假奔丧属于合理事由,若员工已履行请假手续(如提交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公司无权以“旷工”或“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若公司未提供合法解除依据,则构成违法解除,需承担法律责任。
从劳动者权益保护角度
根据《劳动法》第五十一条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相关精神,劳动者在法定情形下(如直系亲属死亡)享有丧假权利。虽国家未统一规定丧假天数,但地方性法规(如《广东省企业职工假期待遇死亡抚恤待遇暂行规定》)通常明确1-3天丧假,且用人单位应予以批准。若公司拒绝请假或以请假为由开除,涉嫌侵犯劳动者基本权益。
从维权路径角度
从特殊情形角度
若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请假天数严重超出合理范围(如地方规定3天但请假10天),公司可能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合同。但即便如此,公司需证明规章制度已公示且内容合法,否则仍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建议行动步骤:
如有进一步细节需分析(如公司规章制度内容、请假流程等),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