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常年不间断旷工早退怎么处理-李悦律师|法行宝
2026-05-15 劳动纠纷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长期常年不间断旷工早退,单位可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处理方式需结合旷工早退的情节严重程度、单位规章制度等因素综合判断。以下从不同角度详细说明:

从单位规章制度角度

  1. 单位有明确规章制度且合法有效
    • 处理依据:事业单位通常会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员工的考勤、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规范。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了旷工早退的处理方式,且该规章制度是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如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公示(如通过单位内部公告栏、邮件等方式告知员工)或者告知了员工本人,那么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对长期旷工早退的员工进行处理。
    • 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对于轻微的旷工早退行为,单位可能会先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并要求员工改正。如果员工继续旷工早退,情节严重的,单位可以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某单位规章制度规定,员工连续旷工超过5个工作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的,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合同。若该员工长期常年不间断旷工早退,明显超过了规定的旷工天数,单位就可以按照此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2. 单位规章制度不完善或未依法制定
    • 处理依据:如果单位的规章制度没有对旷工早退作出明确规定,或者规章制度制定程序不合法(如未经民主程序制定、未公示等),那么单位不能直接依据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此时,单位可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 处理方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30个工作日的,事业单位可以解除聘用合同。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单位可以按照此法定标准来判断是否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合同。

从员工旷工早退情节角度

  1. 情节较轻
    • 处理方式:如果员工长期旷工早退,但每次旷工早退的时间较短,且没有对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造成严重影响,单位可以先与员工进行沟通,了解其旷工早退的原因,如是否存在家庭困难、身体不适等特殊情况。如果员工能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承诺改正,单位可以给予其一定的宽限期,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写出书面检讨,承诺今后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2. 情节严重
    • 处理方式:若员工长期常年不间断旷工早退,严重影响了单位的正常工作秩序,给单位造成了较大的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单位可以直接依据法律法规或者规章制度解除与员工的聘用合同。在解除合同前,单位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听取工会的意见后,再作出解除合同的决定,并将解除合同的事由告知员工本人。同时,单位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从处理程序角度

无论单位依据规章制度还是法律法规对员工进行处理,都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

  1. 调查取证:单位应当对员工的旷工早退行为进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监控视频、同事证言等,以证明员工确实存在旷工早退的事实。
  2. 告知员工:单位在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将处理的事由和依据告知员工本人,并听取员工的陈述和申辩。员工有权对单位的指控进行解释和说明,单位应当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并对员工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进行复核。
  3. 作出处理决定:经过调查和听取员工陈述申辩后,单位应当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处理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本人,并告知员工享有申请复核或者提出申诉的权利。
  4. 后续处理:如果单位解除了与员工的聘用合同,应当按照规定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结算工资、经济补偿(如果符合法定条件)、转移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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