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月没上班 没请假 未离职 现在离职最后日期如何写-路焕喜律师|法行宝
2026-05-08 劳动纠纷

离职最后日期的确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一般可按以下两种方式处理:

  1. 若公司未明确要求返岗或解除劳动关系
    您可主动与公司协商确定离职日期,并在离职申请中明确写明。例如:“本人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最后工作日为XXXX年XX月XX日”。此时,日期需与公司协商一致,避免因单方面决定引发纠纷。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公司同意缩短通知期,双方协商一致即可。

  2. 若公司已视您为旷工并可能解除劳动关系
    若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旷工达到一定天数可解除合同(如连续旷工3天),且您已两个月未上班,公司可能已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此时需确认公司是否已发出解除通知:

    • 若公司已通知解除:离职日期以解除通知载明的日期为准,您无需再写离职申请。
    • 若公司未通知解除:您仍需主动沟通,建议写明“因个人原因申请离职,最后工作日为XXXX年XX月XX日”,并附上未上班的说明(如家庭突发情况等),尽量降低旷工影响。
      风险提示:长期旷工可能被公司追究违约责任或索赔损失,需谨慎处理。

建议行动步骤:

  1. 立即与公司HR或直属领导联系,确认劳动关系状态(是否已解除、是否需补办手续);
  2. 根据沟通结果,按上述两种方式之一确定离职日期;
  3. 书面提交离职申请时,保留好送达证据(如邮件、签字回执)。

若有其他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如公司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条款),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