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职降薪 执行同岗同薪是什么意思-杜沛均律师|法行宝
2026-05-05 劳动纠纷

“降职降薪但执行同岗同薪”这一表述存在逻辑矛盾,本质上是用人单位调整岗位或薪酬时未依法合规操作的表现。具体可从以下角度分析:

1. “同岗同薪”的法定原则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8条、第35条,同一用人单位内实行相同工作岗位、相同劳动报酬是基本原则,除非存在以下合法情形:

  • 劳动合同或集体合同明确约定薪酬调整规则(如绩效考核挂钩);
  • 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薪酬制度经民主程序公示(如岗位分级、技能等级差异);
  • 劳动者因不能胜任工作被调整岗位,且新岗位薪酬符合制度规定。

若用人单位仅以“降职”为由单方面降低薪酬,即使声称“同岗同薪”,也可能因未满足上述条件而被认定为违法。

2. “降职降薪”的合法性要件

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岗位或薪酬需同时满足:

  • 程序合法: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变更协议;
  • 实质合理:调整具有必要性(如经营困难、劳动者不胜任工作)、无侮辱性或惩罚性;
  • 待遇相当:新岗位的薪酬、工作内容、劳动条件等与原岗位基本相当。

若用人单位未履行协商程序,或调整后薪酬明显低于原岗位水平,劳动者可主张恢复原岗位或要求补足工资差额。

3. 实践中的常见风险点

  • “同岗同薪”的例外情形:
    若用人单位能证明降职是基于劳动者严重失职、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理由,且新岗位薪酬符合内部制度(如岗位价值评估结果),则可能被认定为合法。但需注意:

    • “不能胜任工作”需有客观证据(如考核记录、培训记录);
    • 调整后的薪酬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 劳动者应对建议:

    1. 核查劳动合同、公司规章制度中关于岗位调整和薪酬的约定;
    2. 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降职降薪通知,并注明理由;
    3. 若认为违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继续履行原合同或赔偿损失。

总结:若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仅以“降职”为由降低薪酬,即使声称“同岗同薪”,也可能因违反法定程序或实质要件而被认定为违法。劳动者需结合具体情况判断用人单位行为的合法性,并保留相关证据维护权益。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应对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