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超过20天能否领取应休未休年休假报酬,需分情况讨论,具体如下:
若您的病假仅超过20天(未达到上述标准),且您未因其他原因(如事假、旷工等)丧失年休假资格,则您仍有权享受当年年休假。若单位未安排休假,您可要求单位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单位已支付的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实际需额外支付200%)。
若病假时长达到法定“不能享受当年年休假”的标准
若您的病假时长符合《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四条规定的情形(如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但病假超2个月),则您当年不享受年休假。此时,单位无需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因为您已因病假丧失了年休假资格。
特殊情形:单位已安排年休假,但您因病假无法享受
若单位在您病假前已安排年休假,但您因病假实际未享受,此时需区分两种情况:
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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