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签两次合同后 劳动法怎么规定-包燕律师|法行宝
2026-04-30 劳动纠纷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劳动者有权要求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但需满足特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1. 核心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 条件拆解

    • 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合同:需为同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签订,中间无中断或更换主体。
    • 劳动者无过错:需排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如严重违纪、犯罪等)和第四十条第一、二项(如医疗期满不能工作、不能胜任工作等)的情形。
    • 续订意愿:需劳动者主动提出续订,或同意用人单位的续订要求(除非劳动者明确要求签订固定期限合同)。
  3. 实务操作要点

    • 用人单位风险:若符合上述条件,用人单位拒绝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可能被认定为违法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赔偿金(2N,N为工作年限)。
    • 劳动者策略:建议在第二次合同到期前,通过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并保留证据(如邮件、录音等)。
    •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在第二次合同期内存在严重过错(如旷工、盗窃等),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合同,无需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
  4. 地区差异提示
    部分地区(如上海)对“连续订立两次”的认定可能更严格,需结合当地司法实践判断。例如,上海高院曾明确:“连续订立两次”需以原合同到期后立即续订为前提,若间隔超过合理期限,可能不适用该条款。

建议:若您已符合上述条件,可向用人单位明确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要求;若用人单位拒绝,可收集证据(如合同、沟通记录等)通过劳动仲裁维权。如有具体细节需进一步分析,可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