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劳动合同未写录用条件,在试用期被开除是否合法,需分情况讨论。若用人单位能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即便未书面约定),且解除程序合法,则开除合法;反之,则可能构成违法解除。
1. 录用条件的法律性质与约定要求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第21条,试用期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相互考察的期限,用人单位可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劳动合同。但录用条件需满足两个核心要求:
- 明确性:录用条件应具体、可量化(如“月销售额需达10万元”“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而非模糊表述(如“工作态度积极”“团队协作能力强”)。
- 告知义务:用人单位需在入职时通过书面形式(如录用通知书、劳动合同附件、员工手册签字确认)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若未书面约定,劳动者可能主张“不知情”,导致用人单位举证困难。
例外情形:若劳动者明知岗位核心要求(如医生需持执业医师证、司机需持驾驶证),即使未书面约定,法院也可能认定“不符合录用条件”成立。
2. 未约定录用条件时的法律风险
若劳动合同未写录用条件,用人单位需承担更高举证责任:
- 证明录用条件存在:需通过其他证据(如招聘广告、岗位说明书、入职培训记录)证明劳动者知晓岗位要求。
- 证明劳动者不符合条件:需提供客观证据(如考核表、客户投诉记录、工作成果)而非主观评价。
- 解除程序合法:需在试用期内通知劳动者,并告知理由;若未履行程序,可能被认定为违法解除。
典型案例:某公司以“工作能力不足”为由开除试用期员工,但未书面约定录用条件,也未提供考核证据,法院最终判决公司支付赔偿金(2倍经济补偿)。
3. 劳动者的应对建议
若您被以“不符合录用条件”开除,可按以下步骤维权:
- 要求用人单位出具书面解除通知:明确解除理由及依据。
- 核查录用条件是否约定:若劳动合同未写,要求用人单位提供其他证据(如岗位说明书、考核标准)。
- 评估证据充分性:若用人单位无法证明录用条件存在或您不符合条件,可主张违法解除。
- 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工作年限×月工资×2)或继续履行合同。
4. 用人单位的合规建议
为避免纠纷,用人单位应:
- 在劳动合同或附件中明确录用条件:列明具体指标(如学历、技能、业绩目标)。
- 完善考核制度:定期记录劳动者工作表现,保留书面证据(如考核表、培训记录)。
- 依法履行解除程序:在试用期内通知劳动者,并允许其申辩。
总结:劳动合同未写录用条件不直接导致开除违法,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更高举证责任。若您遇到此类纠纷,建议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直接向我咨询具体维权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