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结论:试用期14天被辞退且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您有权通过协商、投诉或劳动仲裁等途径追讨工资及可能的赔偿。以下是具体分析:
一、试用期工资的支付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不得低于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同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即使您仅工作14天,用人单位也必须支付实际工作期间的工资,不得以“试用期未通过”等理由拒付。
二、用人单位辞退的合法性审查
若用人单位以“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您,需满足以下条件:
若用人单位无法提供充分证据,则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您有权要求支付赔偿金(半个月工资)及工资。
三、维权途径
协商解决:
与用人单位沟通,要求支付工资及可能的赔偿金。可引用《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八条等条款,明确告知其法律义务。
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若协商无果,可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投诉(可通过当地人社局官网查询联系方式)。投诉时需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辞退通知等证据,监察部门将介入调查并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申请劳动仲裁:
若投诉未果,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在离职后1年内提出)。仲裁请求可包括:
四、注意事项
总结:试用期被辞退且拒付工资,用人单位已涉嫌违法。您可通过协商、投诉或仲裁追讨工资及赔偿,建议优先收集证据并咨询专业意见(可直接向我提问),以高效维护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