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都赔什么钱谁拿-何龙律师|法行宝
2026-04-29 劳动纠纷

结论前置:工伤鉴定的赔偿费用主要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共同承担,具体谁拿赔偿款则取决于赔偿项目和支付主体。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详细分析:

一、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及领取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这些费用的领取主体通常是工伤职工本人或其遗属:

  1. 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包括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由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凭相关票据领取。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按标准领取。
  3. 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后,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按标准领取。
  4. 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如假肢、轮椅等,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需求领取。
  5. 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根据护理等级确定不同标准的护理费,按月领取。
  6.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不同的补助金额和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领取。
  7.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享受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领取。
  8. 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根据相关规定和标准,由遗属领取。
  9. 劳动能力鉴定费: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所需的费用,由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凭票据领取。

二、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及领取主体

除了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外,用人单位还需要承担以下费用,这些费用的领取主体通常是工伤职工本人:

  1. 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给工伤职工。
  2. 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对于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但难以安排工作的五级、六级伤残职工,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支付给工伤职工。
  3. 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五至十级伤残职工在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时,可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支付给工伤职工,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特殊情况下的责任划分

  1. 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如果单位没有为员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员工应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全部由单位承担,包括上述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和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2. 第三方侵权导致的工伤:如果工伤是由第三方侵权造成的,且第三方已经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工伤保险基金可能不再重复支付医疗费用等部分项目,但其他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仍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支付(视具体情况而定)。同时,劳动者有权向第三方主张民事侵权赔偿。

总结与建议:

工伤鉴定是确定工伤赔偿的重要步骤,赔偿费用的承担主体和领取主体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为了确保自身权益,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在发生工伤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我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