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单位多年扣发职工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职工是有权追讨的。这一行为若无法律依据,则构成违法,职工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以下是对此问题的详细分析: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九十一条:明确规定了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这一条款直接保护了劳动者不被无故扣发工资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也规定了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这一条款进一步强化了用人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同样保护个人财产不受非法侵占,单位扣发工资无疑是对职工财产权的侵害,职工有权依法维权。
二、追讨途径
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职工若发现单位扣发工资,应首先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调查处理。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并责令其支付被扣发的工资及相应的经济补偿和赔偿金。
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若对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理结果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处理,职工需先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程序。这是劳动争议诉讼的前置程序,未经仲裁直接起诉,法院可能不予受理。在仲裁阶段,职工需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工资发放情况及单位扣发工资事实的证据。
提起诉讼:若对劳动争议仲裁结果不服,职工可在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法院将依据双方提交的证据,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对单位扣发工资的行为进行合法性审查,并作出公正判决。
三、注意事项
保留证据:在追讨过程中,职工务必保留好所有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银行工资流水、单位扣发工资的通知或证明等,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注意诉讼时效: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职工应在时效内积极主张权利,以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四、特殊情况说明
如果单位扣发工资是为了办理退休手续,但这一行为并未得到职工的同意,或者扣发的工资并未用于办理退休手续,而是被单位挪作他用,那么这一行为同样构成违法。职工有权要求单位立即支付被扣发的工资,并可以依法追究单位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单位多年扣发职工工资办理退休手续,职工是有权追讨的。职工可以通过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以及提起诉讼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追讨过程中,职工应保留好相关证据,注意诉讼时效,并可以直接向我咨询相关法律问题,以便更全面地了解自己的权利和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