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您提出的“老公去世时您36岁没拿到单位抚恤金,等您满60岁后是否可以向单位申请拿”的问题,这主要涉及到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条件及流程。以下是我根据相关政策为您做出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通常与职工因工死亡的情况相关联,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规定,供养亲属抚恤金是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的。对于配偶而言,一般需要达到一定的年龄(如55周岁或60周岁,具体根据地方政策可能有所不同)且基本丧失劳动能力、没有经济来源,才有可能享受这一待遇。
针对您的情况,您老公去世时您36岁,并未达到通常的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年龄条件,且当时可能也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没有经济来源(这需要根据您当时的具体情况来判断)。因此,当时您可能并未符合申领条件,所以未拿到单位抚恤金。
然而,当您满60岁后,情况可能发生变化。如果您此时已经基本丧失劳动能力且没有经济来源,那么根据相关政策,您是有可能符合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的。但具体是否能够申领,还需要根据您所在单位的具体政策、地方政策以及您个人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为了更准确地了解您是否符合申领条件以及具体的申领流程,我建议您采取以下步骤:
咨询单位人事部门:首先,您可以咨询您所在单位的人事部门或相关负责人,了解单位对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申领政策、流程以及所需材料。
查阅地方政策:其次,您可以查阅您所在地区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相关政府部门发布的关于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政策文件,了解具体的申领条件、标准以及流程。
准备相关材料:根据单位和地方政策的要求,准备相关的申领材料,如身份证、与工亡职工的关系证明、依靠工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证明等。
提交申领申请:最后,按照单位或地方政策规定的流程,提交申领申请并等待审核结果。
总的来说,当您满60岁后,如果您符合申领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可以向单位或相关政府部门提出申领申请的。但具体是否能够申领成功,还需要根据您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政策来确定。希望以上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