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位签订放弃养老金协议是不合法的,这样的协议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这一规定具有强制性。这意味着,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不能通过协议的方式来免除这一法定义务。
进一步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也明确指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这再次强调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强制性,任何试图通过协议来免除这一义务的行为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
从实际案例来看,也有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自愿放弃缴纳社保的协议,但最终法院还是认定这样的协议无效。因为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不能根据劳动者或用人单位自己的意愿而免除。如果用人单位没有履行这一法定义务,不仅可能面临法律责任,还可能损害劳动者的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因此,我建议您不要与单位签订这样的放弃养老金协议。如果您已经签订了这样的协议,也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毕竟,社会保险是保障我们未来生活的重要制度,我们应该积极维护自己的参保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