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上下班途中受伤怎么赔偿-储英芳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劳动纠纷

在超市上下班途中受伤能否获得赔偿,需根据受伤原因及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条件综合判断,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 若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情形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若员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可认定为工伤。此时赔偿流程如下:

    • 工伤认定申请:超市需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向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超市未申请,员工或其近亲属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 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稳定后,员工需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具体标准按伤残等级确定);若超市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赔偿由超市承担。
  2. 若不符合工伤认定情形(如自身摔倒、第三方全责等)

    • 自身原因受伤:若因员工个人疏忽(如走路看手机摔倒)导致受伤,通常无法认定为工伤,超市无赔偿义务,但若超市存在过错(如地面湿滑未设置警示标志),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要求超市承担部分侵权责任;
    • 第三方全责导致受伤:如被他人撞伤且对方负全责,员工可向侵权人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此时与超市无关,但若超市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如未及时清理障碍物),可能需承担补充责任。

关键提醒:

  • 保留证据是关键:事故现场照片、交警责任认定书、医疗记录、工资流水等材料需妥善保存;
  • 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超过1年申请期限可能丧失权利;
  • 若超市拒绝赔偿或对工伤认定有争议,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向法院起诉。

如有进一步细节(如受伤原因、是否报警、超市态度等),可直接向我咨询,我将结合具体情形提供针对性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