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委会多收电费且不开发票的行为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多收电费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四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除非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村委会若未经电力管理部门批准或未依据地方性法规明确授权,擅自提高电价或加收费用,属于违法行为。用户有权要求村委会按照国家核准的电价和用电计量装置的记录计收电费,并可向当地物价主管部门或电力监管部门投诉。
不开发票行为的违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村委会收取电费属于经营活动,必须开具发票。若未开具,可能涉嫌偷逃税款,用户可向税务机关举报,税务机关将依法查处并要求补开发票。
用户维权途径
潜在法律责任
建议:用户应保留电费缴纳凭证(如收据、转账记录),作为维权证据。若村委会拒绝配合,可联合其他用户共同投诉或起诉,增强维权力度。如有进一步疑问,可直接向我咨询具体操作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