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三月离职,公司规定20号发工资但到21号也没发,这种情况一般算作拖欠工资,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情况判断。以下从多个角度为你详细分析:
法律角度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在你描述的情况中,公司规定20号发工资,但到21号仍未发放,且21号并非节假日或休息日(假设情况),那么公司已经违反了工资支付的规定,构成了拖欠工资。
实际情况角度
应对措施
法律后果
如果公司被认定为拖欠工资,除了需要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可能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数额将根据你的工资水平、拖欠时间等因素来确定。
建议:你可以先与公司进行沟通,了解工资发放延迟的具体原因,并要求公司尽快发放工资。如果公司拒绝或拖延时间过长,你可以考虑采取上述应对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你在处理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帮助,可以直接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