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倒闭六级工伤怎么赔偿-刘丛毓律师|法行宝
2026-04-27 劳动纠纷

国企倒闭时,六级工伤职工的赔偿主要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以及企业破产时的优先清偿权,具体如下:

  1.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六级伤残职工可获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若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若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则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2. 伤残津贴:若六级伤残职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用人单位需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在国企倒闭的情况下,若企业无法继续支付伤残津贴,职工可依据《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主张该部分债权在企业破产财产中优先受偿。

  3. 企业破产时的优先清偿权: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需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最后是普通破产债权。因此,六级工伤职工的赔偿请求在企业破产时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额外提醒:

  • 若国企倒闭后,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职工还可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选择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在实际操作中,六级工伤职工应密切关注企业破产程序的进展,及时向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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