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不能准时发工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并可根据具体情况主张经济补偿或赔偿金。具体分析如下:
要求支付拖欠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若公司未按时支付工资,员工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支付拖欠的工资。
主张经济补偿
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员工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标准为: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主张赔偿金(特定情形下)
若公司拖欠工资的行为情节严重,如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不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但需注意,此赔偿金的主张需以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为前提。
建议行动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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