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上班17个月未签劳动合同且被不让上班,您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若构成违法解除),并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社保等。具体分析如下:
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您已工作17个月,其中前11个月(第2个月至第12个月)可主张双倍工资差额。例如,若您月工资为5000元,则可主张5000元×11个月=55000元。
注意:双倍工资差额的仲裁时效为1年,自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通常为未签合同满1年的次日),需尽快主张。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不让您上班(如未提前通知、未说明理由或理由不合法),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您可主张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金的2倍。经济补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您工作17个月,可主张2个月工资作为赔偿金(1.5个月×2)。例如,月工资5000元,则赔偿金为10000元。
关键点:需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解除行为(如口头辞退、未出具书面通知等),建议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考勤记录等)。
其他权益
行动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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