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在此情况下,法院是否受理取决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的身份以及案件的具体情况。一般来说,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与被告一和被告二的共同法律关系,且该法律关系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仲裁协议无效、不可执行,法院应当受理;如果仅针对与被告一的争议,且该争议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则法院不应受理,而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详细分析:
仲裁协议的效力范围:
- 仲裁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将争议提交仲裁解决的书面协议,具有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但仲裁协议的效力仅限于协议双方,即原告与被告一之间。
- 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仅涉及与被告一的争议,且该争议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那么根据仲裁协议的约定,法院不应受理该部分争议,而应告知原告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与被告二的关系:
- 原告与被告二之间没有仲裁协议,因此,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涉及与被告二的争议,或者涉及与被告一和被告二的共同法律关系(且该法律关系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法院应当受理。
- 在这种情况下,即使原告与被告一之间有仲裁协议,也不影响法院对原告与被告二之间争议的管辖权。
仲裁协议的有效性:
- 如果仲裁协议存在无效情形(如一方在订立仲裁协议时无民事行为能力、仲裁协议约定的仲裁事项超出法律规定的仲裁范围等),或者仲裁协议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无法执行,那么仲裁协议将失去排除法院管辖的效力,法院应当受理相关争议。
诉讼请求的综合性:
- 如果原告的诉讼请求既涉及与被告一的争议(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又涉及与被告二的争议(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或者涉及与被告一和被告二的共同法律关系(部分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部分不属于),法院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割审理或合并审理。
-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可能会先审理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范围的争议,或者要求原告明确诉讼请求,分别向仲裁机构和法院提起申请或诉讼。
法律建议:
- 如果您作为原告,面临此类情况,建议仔细审查仲裁协议的内容,明确诉讼请求的范围,以及与被告一和被告二之间的法律关系。
- 如果您认为仲裁协议无效或不可执行,或者您的诉讼请求涉及与被告二的争议或共同法律关系中不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部分,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 在提起诉讼前,建议咨询专业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和义务,以及法院可能的处理方式。
可能后果:
- 如果法院受理了您的诉讼,并作出了判决,那么该判决将对所有被告具有约束力(除非被告提出上诉或申请再审)。
- 如果法院认为您的诉讼请求属于仲裁协议约定的范围,并驳回了您的起诉,您可能需要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来解决与被告一的争议。
- 在整个过程中,如果任何一方对法院的判决或仲裁机构的裁决不服,都可以依法提出上诉或申请撤销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