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内只买社保不买一金合法吗-王艳律师|法行宝
2026-04-22 劳动纠纷

您好,关于您提出的“试用期内只买社保不买一金是否合法”的问题,我可以明确地告诉您,这是不合法的。

首先,我们来看社会保险部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意味着,无论是在试用期还是正式聘用期,用人单位都有义务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具有法律强制性的。

接下来,我们再来看住房公积金部分。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依法为职工缴存住房公积金。这一规定同样适用于试用期内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是职工的合法权益,单位必须按时、足额缴存,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有些企业可能会认为“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或者认为《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只是行政法规,不像劳动法那样严格。然而,这种理解是错误的。实际上,缴纳住房公积金是强制性的,无论单位是国有还是私营,只要属于强制范围内的单位在职职工,都应由建立劳动关系的单位按照规定办理缴存登记以及缴存公积金。

如果单位在试用期内只为您缴纳了社会保险费而没有缴纳住房公积金,您有权与单位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到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单位不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或不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个人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由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将处以罚款。单位逾期不缴或少缴的,也将被责令限期缴存;逾期仍不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因此,我建议您在遇到这种情况时,首先与单位进行沟通协商,明确表达您的诉求和依据。如果单位仍然拒绝缴纳住房公积金,您可以向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投诉举报,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