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滴滴乘客受伤,起诉司机和保险公司的案件中,主要涉及以下案由,分情况说明如下: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若乘客受伤系因司机在驾驶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如超速、闯红灯、未保持安全距离等)导致交通事故,且事故责任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负全责或部分责任,则乘客可依据《民法典》第1213条,以“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司机及保险公司。此时,保险公司需在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司机对超出保险限额的部分承担补充责任。
运输合同纠纷(违约之诉)
若乘客与滴滴平台形成运输合同关系(如通过滴滴APP下单并完成支付),司机作为承运人未安全将乘客送达目的地,导致乘客受伤,则乘客可依据《民法典》第809条、第823条,以“运输合同纠纷”为案由起诉司机及滴滴平台(若平台需承担连带责任)。此时,保险公司非合同相对方,通常不直接列为被告,但若司机以个人名义投保座位险等商业险,乘客可申请追加保险公司为第三人参与诉讼。
侵权责任纠纷(特殊情形)
若乘客受伤系因司机故意或重大过失(如斗气驾驶、恶意急刹等)导致,且行为超出交通事故范畴,可能构成一般侵权,此时案由为“侵权责任纠纷”。但需注意,此类情形需乘客举证司机存在主观恶意,实践中认定标准较为严格。
实务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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