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离职后您的个人身份可以视为灵活就业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离职后如果您选择从事自由职业或者成为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等,都可以按照灵活就业的形式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由个人来缴纳社会保险费。
具体来说,灵活就业人员有两种主要的参保方式:
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这是多数灵活就业人员选择的参保方式。您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并可以按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方式进行缴费。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如果您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同时也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那么您可以在户籍地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每年按档次缴费,具体标准以当地人社部门公布数额为准,多缴多得、长缴多得。
在待遇方面,灵活就业人员与企业职工参加的都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养老金的计发方式是相同的。也就是说,在缴费基数、缴费年限等因素相同的情况下,灵活就业人员享受的待遇与单位职工是一样的,待遇水平并不会打折扣。
此外,如果您离职后从事自由职业并选择以灵活就业形式参保,您的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个人账户储存额也会继续累积。而且,灵活就业人员办理就业登记和社会保险登记后,就可以按规定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了。
在办理参保登记方面,您可以选择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办理。线上办理的话,可以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电子社保卡APP或小程序、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等线上服务渠道进行;线下办理的话,则可以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就近的街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进行办理。
希望这些解答能够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离职后个人身份的变化以及社保参保的相关事宜。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