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期间送进修后辞职,医院没有资格扣证不给。下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要明确一点,医院作为医疗机构,其职责是提供医疗服务,而不是管理或扣留员工的个人证件。员工的个人证件,如执业医师资格证等,是员工个人的财产,也是其从事相关工作的法定凭证。
从法律角度来看:医院没有法律依据可以扣留员工的证件。如果医院擅自扣留员工的证件,可能构成侵犯员工财产权的行为,员工有权要求医院返还,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从劳动合同角度来看:员工与医院之间签订的是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如果合同中并未约定医院有权扣留员工的证件,那么医院就无权这样做。即使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但该约定如果违反了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是无效的。
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员工在辞职后,需要这些证件来办理相关的手续,如转注册、求职等。如果医院扣留了这些证件,会给员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因此,医院通常也不会采取这样的做法。
综上所述,上班期间送进修后辞职,医院没有资格扣证不给。如果医院擅自扣留了你的证件,你可以与医院协商要求返还,如果协商无果,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