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公司招到人后提前让你走是否合法,主要取决于双方是否协商一致,以及是否存在法定特殊情形。在未经协商一致且不存在法定特殊情形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要求你提前离职是不合法的。
详细分析:
劳动者主动提出离职的一般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则只需提前三日通知。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利,旨在保障劳动者能够依法行使辞职权,并给用人单位合理的时间进行人员交接和工作安排。
- 在你提前半个月提交辞职申请的情况下,如果公司未与你协商一致,即要求你在未满足法定三十日通知期的情况下提前离职,这侵犯了你的合法权益,因此是不合法的。
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 如果你提出离职后,双方就离职时间、工作交接等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你同意提前离职,那么这种做法是合法的。在这种情况下,虽然不符合一般的法律要求,但由于双方的自愿和一致性,其合法性得到认可。
用人单位存在法定过错的情况: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若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法定过错行为,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通知。
- 在此情况下,你提出离职后可立即离开公司,公司要求你提前走是合法的,因为你已基于用人单位的过错行使了解除权。不过,从你的描述来看,这种情况似乎并不适用,因为你是主动提出辞职,且公司并未存在上述法定过错。
劳动者权益保护:
- 无论何种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你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同时,你应按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 如果公司违反这些规定,你有权向相关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建议:
- 如果你希望按照原计划在三十日后离职,可以与公司进行沟通,明确表达你的意愿,并引用相关法律法规作为依据。
- 如果公司坚持要求你提前离职,你可以考虑与公司协商,争取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或其他权益保障。
- 如果双方无法达成一致,你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希望以上分析能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法律建议,请随时向我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