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由谁担任监护人-李宝建律师|法行宝
2026-04-13 婚姻家庭

当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时,确定新的监护人是一个涉及法律程序和家庭关系的重要问题。以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此问题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要明确的是,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他们有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管理和教育被监护人的法定职责。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如父母死亡、没有监护能力或者不履行监护职责时,就需要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来担任监护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当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时,监护人的确定遵循以下顺序:

  1. 祖父母、外祖父母:如果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监护能力,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那么他们将是首选的监护人。

  2. 兄、姐: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无法担任监护人,或者没有合适的祖父母、外祖父母,那么未成年人的兄、姐(如果已成年且有监护能力)可以担任监护人。

  3. 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如果上述两类人都无法担任监护人,或者没有合适的兄、姐,那么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也可以成为监护人。但这一选择需要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的同意。

在具体案例中,如您所提供的袁小丁的情况,他的母亲离家出走多年未归,未尽到抚养义务,父亲也已去世。在这种情况下,袁小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多已去世或年事已高,无能力履行监护责任。而他的兄、姐有的尚未成年,有的明确表示无能力监护。最终,经过法院的判决,指定了袁小丁的姑父、姑母作为他的监护人,因为他们有抚养袁小丁的能力,并且经过了所在地村民委员会的同意。

此外,如果父母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有关个人或组织还可以依法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并依法指定新的监护人。这是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的一种重要保护。

综上所述,当未成年人的父母不履行监护职责时,监护人的确定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顺序,并考虑未成年人的实际利益和需要。在这个过程中,法院、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等机构将发挥重要作用,确保未成年人的权益得到妥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