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您提出的“特殊工种伤残鉴定三级到达特殊工种退休年龄不退行不行”的问题,以下是我为您提供的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的是,特殊工种因其工作性质对身体健康有较大影响,所以我国法律为这类工种设定了特定的退休年龄规定,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权益。当特殊工种人员达到规定的退休年龄时,原则上应当办理退休手续,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然而,法律也并非完全强制特殊工种人员必须退休。在符合一定条件下,特殊工种人员是有选择暂不退休并继续工作的空间的。这一选择权主要体现在与所在单位的协商上。如果您希望继续工作,需要与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就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单位同意您继续工作,那么您就可以在单位继续发挥您的专业技能和经验。
但需要注意的是,即使您选择暂不退休并继续工作,也可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这些条件和审批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因此我建议您咨询当地的社保部门或劳动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
另外,如果您选择继续工作,还需要考虑一些可能的影响。例如,在社保待遇方面,您需要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而退休时养老金的计算会根据您的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基数等因素进行核算。因此,继续缴费可能会提高您未来的养老金待遇。同时,如果您与单位的关系由标准的劳动关系转变为劳务关系,那么在某些权益保障上可能存在差异,如经济补偿等。所以,在继续工作前,您应与单位充分协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特殊工种伤残鉴定三级的人员在达到退休年龄时,既可以选择按照法律法规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也可以在符合条件并与单位协商一致的情况下选择暂不退休并继续工作。无论您做出哪种选择,都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自身权益得到妥善保障。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