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您提出的“公司工伤申请延时的同时,自己是否也可以申请”的问题,我可以给您一个清晰且详细的解答。
首先,要明确的是,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您作为受伤的职工,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是有权利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这一规定是基于对职工权益的保护,确保在用人单位未及时履行申请义务时,职工能够及时获得应有的工伤认定和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来说,根据相关规定(虽然不同地区可能略有差异,但基本原则一致),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定时间内(通常是30日内,但具体天数可能因地区而异),向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提出申请,那么您或者您的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的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所在地或者生产经营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且在此期间发生了符合工伤保险规定的待遇等有关费用,这些费用通常应由公司承担。这是为了保障职工在等待工伤认定期间的基本生活和治疗需求。
因此,如果公司工伤申请延时,您完全有权自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建议您在申请前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或专业律师,以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
希望这个解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告诉我。